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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申报2011年度中国科学院“优秀博士学位论文、院长奖获得者科研启动专项资金”的通知

作者:admin 来源:中科院人事教育局 发布时间: 2011-04-29 09:24  浏览次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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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单位:

根据中科院人教局科发人教函字[2011]43号文件的要求,2011年度中国科学院“优秀博士学位论文、院长奖获得者科研启动专项资金”申报工作现已启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资格

申请人应为2007年度及以后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、中国科学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、中国科学院院长奖(特别奖和优秀奖)获得者,已毕业并在上海生科院工作且未曾获资助的人员(在站博士后除外)。

二、申报材料基本要求

(一)申报材料:

1、《中国科学院“优秀博士学位论文、院长奖获得者科研启动专项资金”申请书》电子版(附件1)。

2、单位申报项目清单(附件2)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。

(二)请申请者依托单位根据文件规定组织申报,并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,不受理个人直接报送。

三、申报时间

申报时间:2011年4月21日—2011年4月27日。

具体申报过程中有任何问题,请及时与生科院人教处联系。

四、资助年限

专项资金资助的年限,自申请者获得资助项目批准开始,一般不超过3年。

五、资助额度

1、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、中国科学院院长特别奖获得者申请项目的资助金额平均为40万元;

2、中国科学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者申请项目的资助金额平均为20万元;

3、中国科学院院长优秀奖的获得者申请项目的资助金额平均为10万元;

4、对于具有重要创新意义和良好应用前景的项目资助金额可适当增加,具体资助金额按申请项目的内容、申请资助金额预算和专项资金资助能力确定;

5、先后获得不同奖项的按最高资助金额资助,不累加资助。

六、其它说明

获资助项目不得更换获资助人;资助项目完成或终止后,获资助人须按照要求及时提交项目总结报告(含电子版)和财务决算报告。

联系人:王明艳   汪为军

联系电话:54920286  54920027

电子邮箱:wangmy@sibs.ac.cn   wjwang@sibs.ac.cn

附件:

1、《中国科学院“优秀博士学位论文、院长奖获得者科研启动专项资金”申请书》

2、申报项目清单

3、《中国科学院“优秀博士学位论文、院长奖、获得者科研启动专项资金”管理办法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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