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鲎试剂灵敏度的标示值与测定值

作者:admin 来源:本站 发布时间: 2010-05-15 00:19  浏览次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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郭建芳 梁国洪 夏振民
1999年 第13卷 第5期 vol.13 No.5 1999
  《中国药典》1995年版二部附录收载的细菌内毒素试验检查法,在鲎试剂灵敏度复核项下规定,当灵敏度测定值是标示值的二分之一或两倍时(即λc=0.5~2.0λb),该批鲎试剂方可用于细菌内毒素检查并以λb作为该批鲎试剂的灵敏度。这项规定源于美国药典。1980年美国药典20版[1]开始收入细菌内毒素检查法,但未涉及鲎试剂灵敏度的复核,1985年第21版[2]在该项试验的试验准备项下增加这一要求(Test for Confirmation of Labeled LAL Reagent Sensitivity),开始对内毒素参考标准品(RSE)的稀释浓度未提出要求,只是要求每一浓度需重复4管,对不同浓度的最低凝集点的标准差(S)要求不得大于0.365,如果是8管(S)不得大于0.306,对测得的灵敏度(λc)要求在标示值的0.5~2.0λb,这是最早提出该项指标与要求的官方依据。1990年22版[3]删除了对(S)的要求。1995年版[4]明确给出了内毒素参考标准品的稀释浓度为2λ、λ、0.5λ、0.25λ,λ为鲎试剂标签上标示的灵敏度。
  《中国药典》细菌内毒素检查法是在1988年卫生部颁细菌内毒素检查法的基础上又参考1995年版美国药典经修订形成的。1988年的部颁标准主要是参考1985年美国药典制订的,因此在鲎试剂灵敏度测定中,要求对不同浓度的最低凝集点的标准差(S)进行计算,而这一要求一直沿续到目前卫生部《鲎试剂》标准中。1995年《中国药典》细菌内毒素标准品或工作标准品稀释为2λ、λ、0.5λ、0.25λ;(λ为鲎试剂标签上标示的灵敏度),规定2λ为阳性,0.25λ为阴性,删去S计算,因为在此条件下,计算S失去意义(不可能大于0.365),所以直接计算λc。只要λc=0.5~2.0λb,该批鲎试剂灵敏度即符合规定,并以标示灵敏度用于产品内毒素检验。这是《中国药典》细菌内毒素检查法规定λc=0.5~2.0λb的经过和依据。
  需要讨论的问题是,当鲎试剂的使用者购入试剂后,按规定需要复核试剂灵敏度,如果某批试剂标示灵敏度为0.5EU/ml,复核测定结果为1EU/ml,按规定则判断该批试剂灵敏度合格,可以用于药品内毒素检验,并以标示灵敏度为准。此时,当使用者所要检验药品的内毒素限值应小0.5EU/ml时,检验者担心,因复核灵敏度的测定值(λc=1EU/ml)超过药品内毒素限值(L=0.5EU/ml),如果检验结果为阴性,是否会出现漏检,导致临床发生不良反应呢?这是一个普遍关心的问题,早在卫生部颁细菌内毒素检查法刚刚执行时,就曾经讨论过这一问题[5,6]。
  细菌内毒素检查法(凝胶法)是一种限度试验,它与热原检查法具有相同的性质,超过某一限度判定供试品不合格,一次检测不可能知道供试品中内毒素量超过多少。低于某一限度判供试品合格。因此,它不像一般化学、物理学测试方法允许误差较小,虽然从1968年鲎试验(Limulus Test)建立后,曾对试管内凝胶形成的性状,主观地分为六档、五档,试图使实验结果精确些,但每档之间仍然是倍倍之差[7]、甚至十倍之差[8],这种试验允许的实验误差如此之大,令从事理化检验人员难以理解。
  问题的关键是,当λc=2λb时,用这种鲎试剂检测的结果是否会出现漏检?笔者认为,对内毒素而言,不可能出现漏检。因为,从理论上,鲎试剂的灵敏度是以致热活性最强的菌株[E.coli O113∶H10∶K(-)]产生的内毒素为国际标准品确定效价而标定的,人工提制的内毒素,其致热活性较天然内毒素的致热性要高出10余倍[7],而鲎试剂对内毒素的检测,与细菌的种属来源无关[8],这一点已讨论过[9]。因此,绝大多数情况下,会出现细菌内毒素检查不合格,热原检查合格,临床也不一定出现发热反应。既如此,是否失去了内毒素检查的意义了呢?否,因为在内毒素检查不合格,临床未出现发热反应时,这只是药品生产者的一种侥幸,只能说明样品中污染的内毒素,其致热活性较人工提制的低,如果污染的内毒素致热活性接近人工提制的内毒素,临床就可能发生热原反应,因此内毒素检查不合格品,即使是通过了热原检查,也不可避免出现临床发热反应。这正是目前各国药典纷纷收载细菌内毒素检查法,在很多药品品种检验中以其代替热原检查法的原因之一。
  另一方面,当λc=0.5λb时,这种情况容易解释,即检验者会严判自己的制品,如最近报道[10],因使用福州鲎试剂λc=0.5EU/ml,而λb=0.25EU/ml,使一批氯化钠注射液不合格,改用厦门鲎试剂λb=0.5EU/ml,而λb=0.5EU/ml,该批制品合格,作者建议使用标示值与测定值相符的鲎试剂;法定部门和生产单位应注意鲎试剂的质量检查。
  综上所述,在对样品进行细菌内毒素检查前,复核鲎试剂的灵敏度是必要的,只要鲎试剂符合《中国药典》规定,是不会发生漏检内毒素,临床出现热原反应的。
作者单位:郭建芳、梁国洪:空军后勤部药品检验所 北京 100076;
     夏振民: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
参考文献
1 USP 20版.1980:888
2 USP 21版.1985:1165
3 USP 22版.1990:1493
4 USP 23版.1995:1696
5 张瑞亭,等.中国药事,1989,3(1):59
6 张瑞亭,等.中国药事,1989,3(4):240
7 Pearson FC 1985 Alan R.Liss Inc P251
8 夏振民执笔.中国药学杂志,1989,24(4):222
9 郭建芳,等.中国药事,1996,10(3):192
10 蔡红,等.中国医院药学杂志,1998,18(2):8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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